民建成立大会通过的《民主建国会成立宣言》、《民主建国会章程》、《民主建国会政纲》等重要文件,提出了对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张和对时局的看法。概括起来就是要求民主,要求建设。
《民主建国会章程》规定,民主建国会“以团结各界思想进步行动踏实之分子,合力推进民主政治,并以互助方式发展各种有利建国之事业为宗旨。”《民主建国会政纲》把民有、民治、民享作为民建的最高理想,“认定民治实为其中心,必须政治民主,才是贯彻民有,才能实现民享。”同时,针对当时局势指出:“抗战既获胜利,我人认为必须于和平中完成建设,以恢复元气,增进国力;于统一中实行自治,以安定秩序,发挥民力,而和平与统一,均须于民主政治中求之。有效之国防,亦端赖政治进步,经济充实,益以教育文化之发达,始能奠定其基础。”
《民主建国会成立宣言》具体地阐述了民建的政治主张,涉及国际关系、国内政治、经济、社会、教育、文化等各个方面。在国际关系方面,主张“必须披肝沥胆,向世界表示爱好和平的赤诚,以祛除一切国家的疑虑。对于美苏两国,必须采取平衡政策,以求获得双方的亲善与协助。进一步巩固联合国的基础,以保证世界的永久和平,逐渐达到世界大同的终极目标。”在国内政治方面,主张“和平统一,民主集中,政府必须即刻停止以武力干涉人民的政治活动,充分尊重人民身体、信仰、言论、出版、结社、集会、通信的自由,以昭大信于天下;各政治党派以国家利益为前提,相忍相让,通过政治的民主化以达成军队的国家化。然后由直接普选产生各级议会,由议会行使各级政权,以彻底铲除贪污,充分提高行政效率,从人民有权以进于政府有能。同时,以户为单位的保甲制度,必须取消,改用以人为单位的自下而上的自动自发的组织,以实现真正的自治。所有足以阻抑人民参与政治的公民宣誓,以至民选官吏及人民代表候选人必须经过考试考核的规定,必须完全废除。”
在经济方面,主张“有民主的经济建设计划,与在计划指导之下的充分企业自由。在目前阶段,国家必须以全力培养资本,同时集中力量,用和平合理的手段解决土地问题,以解除农民痛苦,并扫除国家工业化的障碍。工业农业必须兼筹并顾,以谋求国民经济发展之健全,货币、金融、贸易、捐税等政策,必须彻底改善,期能密切配合国家工业化的要求。工业区必须迅速指定,工业标准必须尽速完成,以便利人民之经营。”在社会方面,主张“政府须有全部就业计划,并负责求其实现,以期无业者之有业;同时充实职工福利及业余生活设施,以期有业者之乐业。政府须制定公平合理的分配制度,奠定劳资合作之基础。工厂管理须力求民主化,但不能以此破坏管理权的完整,因而妨害企业精神和生产效率。工会农会应鼓励其自由自动组织,工农以外的政治社会力量只能从旁协助,而不应加以控制和操纵。扩大妇女教育和妇女职业,以切实提高妇女的地位;但应同时顾及生理条件的适合,且须扩充社会设备使妇女职业不会影响家庭生活、生育保护和儿童健康。社会保险制度必须逐步推行,限期完成。卫生保健工作,应从社会最低层入手。一切社会救济设施,均须以无告的贫苦人民为对象,而力求有效。”在教育文化方面,主张“应以国家力量,一面鼓励其自由发展,一面调整其地域和部门的偏枯。义务教育必须努力推行,以求普及;免费学额必须大量扩充,以求教育机会均等。各级学校课程,必须斟酌删减;同时充实设备,提高教育水准,以求效果之宏大。人格的培养与生活技能的训练,必须兼顾;更宜尊重教学自由,以启发民主精神,并诱导高深学术的探讨。天才儿童必须加以爱护;文学家、艺术家、科学家及在技术上有特殊成就者,均宜特别尊崇,以鼓励文化学术上的创造发明。”
民建的上述主张,体现了当时民族工商界和知识界对和平统一、民主建国的期望。民建强调民主,是当时民族工商界反对国民党独裁统治,反对帝国主义、官僚资本主义和封建主义压迫的需要。民建要求建设,是为了反对外敌经济侵略和内战的破坏,争取民族经济的复兴。这些主张,适应了历经磨难的中国人民对和平与民主的渴望,同中国共产党新民主主义革命阶段纲领的要求大体一致。民建政治纲领的进步性为与中国共产党的合作创造了条件。
同时,由于时代和阶级的局限,民建的纲领具有两面性,既有进步民主性的一面,也有消极妥协性的一面。如在成立宣言中提出:“我们不是一个党同伐异的政党,我们对于一切为民主建国而努力的党派及个人,都愿保持极度的友善,然而同时保留对于任何方面的完全的批评自由,我们愿以纯洁平民的协力,不右倾,不左袒,替中国建立起来一个政治上和平奋斗的典型。对于美苏两国,必须采取平衡政策,以求获得双方的亲善与协助。”“中间路线”的提出,反应了当时民族资产阶级两面性的特点。《民主建国会组织原则》对民建的组织制度作了规定。基本特点是“不采取领袖制,会务分工负责,重大事宜,以合议制决定之。在会议中,主席之职权仅为维持会场秩序;对外言论,代言人仅能表示团体之意思。”“现有上层组织,为临时性,俟全国各地分支会组织完成,再行由下而上之选举,以决正式组织。”施复亮
根据上述规定,在成立大会选出37位理事、19位监事。担任理事的有:胡厥文、章乃器、黄炎培、胡西园、施复亮、吴羹梅、李烛尘、王纪华、杨卫玉、孙起孟、王却尘、俞寰澄、张澍霖、酆云鹤、胡子婴、林汉达、庄茂如、章元善、王靖方、王载非、徐崇林、黄墨涵、萧万成、毕相辉、夏炎德、鄢公复、宁芷村、范尧峰、王孝绪、漆琪生、林涤非、姜庆湘、陈钧、文先俊、罗叔章、王之浩、周勖成。担任监事的有:李组绅、阎宝航、冷遹、董问樵、彭一湖、贾观仁、张雪澄、沈肃文、魏如、杨美真、萧伦豫、胡景文、董幼娴、邓建中、徐伯昕、刘伯昌、钟复光、刘丙吉、姚维钧。
1945年12月19日,第一次理、监事联席会议在迁川工厂联合会召开,互选了常务理事和常务监事。会议选举胡厥文、章乃器、黄炎培、胡西园、施复亮、吴羹梅、李烛尘、杨卫玉、孙起孟、章元善、黄墨涵为常务理事,选举李组绅、冷遹、彭一湖、张雪澄、刘丙吉为常务监事。

孙起孟
12月20日,召开第一次常务理事会,决定设立秘书处、财务组、会员组、分支会组、言论出版组、技术研究组、事业推广组、对外联络组等办事机构,明确了相应的负责人。其中,秘书处主任孙起孟,副主任何萼梅、范尧峰;财务组主任黄墨涵,副主任鄢公复;会员组主任章乃器;分支会组主任杨卫玉,副主任温仲六;言论出版组主任施复亮,副主任毕相辉、伍丹戈;技术研究组主任胡厥文,副主任酆云鹤、魏如;事业推广组主任章元善;对外联络组主任胡西园,副主任徐崇林。同时,为了宣传国是主张、推进会务和沟通成员之间的联系,会议决定创办《平民》周刊。《平民》周刊于1946年1月12日正式出版,至2月9日共出版4期。胡厥文、黄炎培、黄墨涵为周刊发行人,伍丹戈、施复亮、姜庆湘、孙起孟、章乃器、章元善、毕相辉、彭一湖、张雪澄为编辑委员,具体工作由施复亮负责。周刊社址设在重庆江家巷1号。《平民》周刊是民建的机关刊物。其主要刊载民建成立大会通过的重要文件和成员的政见文章,宣传民建的国是主张,沟通成员之间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