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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守民建初心 干出为民实绩——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重要论述心得体会

2026年初,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通知》,开启新一轮集中学习教育。作为参政党成员,参政履职要出成绩,也须自觉参与这一轮学习教育,深刻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

政绩观是领导干部对履行职责、追求政绩的根本认识和态度。民建虽然不是执政党,但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有着自身的职能职责和初心使命;作为民建会员和机关干部,履行好自身岗位职责,在参政议政、服务社会、服务会员中做出成效,就是我们所追求的政绩。因此,作为民建会员、民建机关干部,也必须树立和践行正确的政绩观。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核心是解决好“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谆谆告诫:“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持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自觉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总书记的论述不仅深刻揭示了政绩观的本质,更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为党员干部回答这三个问题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站在民建会员的角度,还有必要结合民建的历史、传统、现实来认识、理解并回答好这个问题。

一、始终坚持遵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牢牢把握政绩为人民而树的立场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共产党人必须牢记,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他又强调:“党性和人民性从来都是一致的、统一的”“党除了人民利益之外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民建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框架内的成员,最根本的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就必然要求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我们要深刻认识到坚持党的领导与遵从人民群众利益的一致性、统一性,自觉做到参政为民、服务为民。

在实践中,我们提出提案、建议,反映社情民意,直接的目的在于指出当前存在的问题,让党委政府进一步优化改善,制定更加科学的、合理的、有效的政策法规和施政措施,最终的落脚点始终是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我们开展社会服务活动,直接为党委政府分忧,最终得到实惠的也是人民群众;我们支持、帮助民营企业找资源、搭平台、拓市场,直接的成效是让企业得到发展,深层次的、长远的考虑也是增加就业惠民生,是增加利税更好用于国计民生,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因此,我们履职过程中要坚持始终遵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始终把“为了人民”作为我们履职尽责出政绩的目标导向和最终落脚点。

二、始终坚持“理必求真、事必求是”,干出经得起实践历史人民检验的实绩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从实际出发谋划事业和工作,使提出的点子、政策、方案符合实际情况、符合客观规律、符合科学精神,以创造性工作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其中的关键,就是告诫党员干部在谋划工作中、在干政绩过程中要坚持实事求是,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民建创始人之一黄炎培老先生一生把“理必求真、事必求是”当作自己的座右铭,也即是始终坚持做到实事求是。作为民建会员,我们传承民建先贤的优良品格,就必须在履职过程中立足实际,做到“理必求真、事必求是”。

参政议政是民建的主责主业,参政议政的成果即是我们的政绩。而调查研究是参政议政的基础工作。实践中,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要求我们必须真真正正深入田间地头、生产一线,认真倾听群众、企业的客观声音,把调查研究工作做真实、务实、扎实。要坚决杜绝走马观花式调研、趋利性调研、片面性调研、说教式调研,以群众为师、向实践学习,把问题和规律摸透彻、搞清楚、弄明白,时刻牢记“没有调研就没有发言权”、“没有实事求是的调研,也没有发言权”。从而在形成参政议政成果时,讲真话、实话,提出符合实际情况、符合客观规律的意见建议。

习近平总书记还强调:“政绩观既体现在抓发展上,也体现在惠民生、保稳定上;既体现在即期见效的显绩上,也体现在打基础、增后劲、利长远的潜绩上;既体现在解决现实矛盾上,也体现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上。”这也要求我们,参政议政既着眼于当前,也要兼顾战略性、前瞻性;同时就要求我们正确对待参政议政的成效,有些建议党委政府可以马上采纳实施,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有些建议则需要党委政府长远谋划,在时机成熟条件具备时予以实施。当前也好、长远也罢,不必急功近利,也不必好高骛远,只要坚持“理必求真、事必求是”,我们的参政履职才既经得起党委政府的审视,也经得起实践、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三、始终坚持建设、创新、奉献的共同价值理念,积极主动担当作为出政绩

习近平总书记说:“业绩都是干出来的,真干才能真出业绩、出真业绩。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党员干部一定要真抓实干,务实功、出实招、求实效,善作善成。”这即是说,政绩从来不是假大空的东西,必须是看得见摸得着、是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得到的。政绩也从来不会凭空从天上掉下来,必须是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真真切切干出来的;从来不会喊几句口号就有了政绩,必须付出汗水与智慧、付出时间和精力才干得出成绩。这要求我们必须“做到该为的必须为、能为的努力为、不该为的决不为”。

民建在长期发展过程中形成了“爱国、民主、建设、团结、创新、奉献”的共同价值理念,其中“建设”“创新”“奉献”也即意味着苦干实干,在履职过程中既懂得奉献不计较个人得失,还要勇于开拓创新,不断在推动新发展中干出政绩。结合民建实际,我们在参政履职中一要立足经济界的特色优势,弘扬企业家精神,在经济领域推动高质量发展;二要不断创新,时刻保持勇立时代潮头的干劲闯劲,通过技术升级管理变革等创造更多更高的价值;三要有正确的事业观财富观,主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到饮水思源回馈社会,为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积极主动担当作为。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党性是党员干部立身、立业、立言、立德的基石。只有党性坚强,才能保证政绩观不出偏差,才能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对于民建的会员和干部来讲,亦是这个道理。民建80年的历史和实践昭示,民建会员要始终坚守入会初心,只有坚守初心,才能保证参政履职方向不偏、动力不减。我们要努力传承和弘扬好民建的优良传统、共同价值理念和前辈先贤们的优良品格,时刻把入会初心牢记于心、付诸于行,履行好民建会员的职责使命,为人民群众干出实实在在的政绩。

(作者系民建遵义市委专职副主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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